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相应条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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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相应条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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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执业医师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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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律师在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满后二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停止执业处罚情形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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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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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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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出现以下哪项情形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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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某一医师因重大医疗事故受到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半年后重新申请执业注册。卫生行政部门未予批准,理由是:该医师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法定年限。该法定期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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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根据《医师法》,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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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对定期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并接受相关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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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定点医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