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x16年7月1日,甲公司经批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10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期限为1年,票面年利率5.58%,每张面值为100元,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购买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及配套件等。公司将该短期融资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假定不考虑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交易费用以及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2x16年12月31日,该短期融资券市场价格每张120元(不含利息);2x17年6月30日,该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完成。2x16年7月1日,发行短期融资券时,甲公
A、应付债券
B、交易性金融负债
C、短期借款
D、其他应付款
发布时间:2025-08-06 05: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