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主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的罚款:(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A、一万元以下B、二万元以下C、三万元以下 发布时间:2024-05-10 20: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