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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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未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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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地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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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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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隐瞒、伪造、篡改、毁损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结果等相关资料,或者拒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安监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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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将由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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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用人单位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真实情况的,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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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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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规定,未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______元以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2万元以上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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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总监的,责令限期改正,处()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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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